近期,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通告内容显示:
一、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
该通知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下发。另外,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所指只是一部分货车,即“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车。
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的货车仍需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例如总质量超过4.5吨的车辆、危险品运输车以及其他特种车辆,仍然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卡友,其他省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的,只在车籍所在省份有效,并不能在全国适用。
除云南省之外,已有三个省份对这双证喊停。
湖北省
8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取消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
山东省
8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同样对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的营运证与驾驶员资格证做出了明确要求。
河北省
2017年11月1日,河北省全国首个将4.5吨及以下车辆营运证、资格证取消。
其中条例的第五节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关于货运经营的部分明确表示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整合道路货物运输资源,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拓宽经营渠道、创新经营方式。
使用总质量为四千五百千克以下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可以不再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
双证的取消不仅将为卡友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而且从经济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4.5吨及以下车辆的从业者不必进行每年一次的资格审验,有些省份也不用再继续缴纳挂靠费用,可以节约大量的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