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力争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10万辆换电重卡

G20换电产业联盟 2024-06-24 2500字 0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重卡换电服务网络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力争在深圳推广5万辆换电重卡、力争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10 万辆换电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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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深圳市构建重卡换电服务网络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体系 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卡换电产业生态,建设世界领先的重卡换电服务网络,助力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全球数字能源先锋城市,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打造引领全球的重卡换电产业生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卡换电运营龙头企业,构建重卡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带动深圳重卡整车和换电设备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推动新能源重卡的广泛应用,助力我市交通领域低碳化转型 建设绿色交通典范城市。

深圳试点——在深圳率先启动重卡底盘式换电规模化应用 力争在深圳推广 5 万辆换电重卡,覆盖东西部港口内部拖车、集疏港运输车、厢式货车等各类车型,并同步配套建设重卡换电场站。

湾区连线——带动湾区环线运营重卡电动化 积极推动以深莞惠城际集疏港、深港两地跨境运输为示范,以珠三角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布局重卡换电网络,力争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 10 万辆换电重卡。

全国组网——充分发挥深圳对口合作优势 重点导入定点矿区、固定线路及港口货运等特色应用场景,构建全国重点区域之间高速公路干线重卡换电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换电标准体系。组织换电运营企业、重卡制造企业、动力电池企业 标准研究机构等,锚定底盘式换电技术路线 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和兼容性 加快关键技术标准制订,逐步形成重卡换电的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换电设施、重卡车辆和换电运营标准体系 推动解决换电装备、换电车型和动力电池的通用适配问题,促进换电资源的通用共享,为重卡换电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方案。(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推广换电重卡车辆。支持燃油重卡车辆更新为换电重卡车辆。培育本土重卡换电市场,重点覆盖东西部港口内部拖车集疏港运输车、厢式货车等各类车型 针对深圳上牌的底盘式换电重卡车辆,在两年培育期内通过开放应用场景、标准引领、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另行制定。(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深圳供电局等)

(三)建设运营换电场站。引导和鼓励各类相关企业充分利用深圳本地港口码头、自有厂区、服务区等资源投资建设运营重卡换电示范站,在用地、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支持 推动换电设施及服务的数字化管理,配置智能有序充放电功能,为换电站统一接入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平台提供指引。规范重卡换电运营企业诚信经营,由行业主管部门引导运营企业形成合理的收费标准 加强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换电运营企业建立动力电池专用智能监控平台,实现电池远程实时监控、故障诊断和预警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口岸办、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等)

(四)协同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车电分离”模式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动力电池企业、重卡制造企业与金融机构等合作组建“电池银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投资换电电池、换电重卡等重资产,为换电重卡提供裸车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各类金融解决方案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换电电池 换电重卡裸车、换电站等专属保险产品。拓展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模式 探索电池能量管理、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换电储能应用新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等)

(五)培育壮大换电产业。引进和培育全球重卡换电龙头运营企业,推动优质运营企业在深落地换电运营总部,持续挖掘深圳对口地区(含各类合作、协作、帮扶、支援地区)重卡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潜力 带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卡整车企业换电设备企业等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全球重卡市场提供“深圳换电”解决方案。(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依职责推进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重卡换电场站用地、电网接入增容等保障。建立重卡换电设施建设检查督导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积极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重卡换电试点任务。(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办、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等)

(二)加强政策保障。密切跟踪国家 省关于重卡换电产业政策动态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支持政策 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换电站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坚持市场化导向 引导各类资本共同参与重卡换电试点 推进“电池银行”和重卡车辆融资租赁工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办、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等)

责任编辑:洪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