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亿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招标近400辆公交车

本站 2024-10-22 2955字 0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396辆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合计42168万元。

招标编号:ESCRFQ2024101500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96辆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定额补贴3168万元,市、区两级财政资金39000万元,合计42168万元(第一包28826.9万元,第二包13341.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96辆公交车采购,第一包:278辆8.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第二包:118辆10.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本项目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278辆8.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

(002)第二包:118辆10.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包:278辆8.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车辆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的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车辆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并处于有效状态(提供公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车辆交付前进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所投车辆列入国家《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处于有效状态(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车辆交付前进入相关目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结果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情况说明,须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 第二包:118辆10.5米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车辆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的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车辆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并处于有效状态(提供公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车辆交付前进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所投车辆列入国家《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处于有效状态(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车辆交付前进入相关目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若为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结果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情况说明,须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到 2024年10月2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文件领取方式,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天津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本(公对公转账或个人手机银行汇款),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一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前交付全部车辆,将车辆送达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车辆临时牌照,车辆及其他附件交接,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配置确认验收为依据,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海通街60号

联系人:许星

电话:022-66231230

电子邮件:bhgj-cg@ted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201室

联系人:苑望

电话:022-66866868转6605

电子邮件:bhgc@tedagreening.com

责任编辑:洪晗婷